- 每個月營業額低於新台幣8萬元(銷售勞務為4萬元),不必設立公司或行號。無須課徵營業稅,惟全年所得需就所得部分申報營利所得,若未設帳且未保留相關憑證,則比照一時貿易之盈餘以純益率6%計算,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。
- 每月銷售額多於8萬元但未達20萬元,須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,以個人名義(或網拍帳號名稱)登記,但不必成立公司或行號辦理營利事業登記。創業者只要持國民身分證及印章,前住(居)所或戶籍所在地的財政部各國稅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、服務處辦理。課稅方式按銷售額依稅率1%,由國稅局按季(每年1、4、7、10月的月底前發單)開徵營業稅。另,亦須就國稅局核定之全年銷售額以純益率6%計算營利所得,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。
- 如果每月銷售額高於新台幣20萬元,則須成立公司或行號。營業稅率為5%,二個月申報一次。除了兩個月申報一次的營業稅,至於一年一次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申報,則視其經營型態為獨資、合夥之營利組織或公司而定。
公司行號的差異說明如下:
比較項目 | 行號(商登) | 有限公司 | 股份有限公司 |
設立費用 | 較低 | 較高 | 較高 |
公司名稱規定 | 00商店、00小吃店 00商行、00企業社 (同縣市不可重複) |
00有限公司 00科技有限公司 (全國不可重複) |
00股份有限公司 00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(全國不可重複) |
資本額 | 不限 ※特殊行業有限制 |
不限(建議不要低於10萬) ※特殊行業有限制 |
不限(建議不要低於10萬) ※特殊行業有限制 |
資金證明 資本額簽證 |
<25萬不要證明 >=25萬需提供資金證明 |
需會計師資本額簽證 | 需會計師資本額簽證 |
股東人數 | 獨資1人 合夥2人以上 |
1人以上 | 2人以上 (至少一董一監或單一法人可一董) |
股東年齡 成年(滿20歲) |
(滿20歲) | 董事(滿20歲) 負責人(滿20歲) 其餘(可未成年) |
董監事全部(滿20歲) 負責人(滿20歲) 股東 (可未成年) |
股權轉讓 | 未限制 獨資可變更為合夥 合夥不得變更為獨資 |
有限制 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董事經股東表決權2/3以上同意 |
未限制 股東股權可自由轉讓 |
設立文件及內容 | 合夥契約書正本 | 股東同意書正本 1人任董事並為負責人 |
開股東會 董事1人以上 監察人1人以上 |
股東責任 | 無限清償責任 | 以出資額為限 | 以出資額為限 |
負責人限制出境金額 | 欠稅200萬元以上 | 欠稅200萬元以上 | 欠稅200萬元以上 |
證明文件 -營登已廢除 |
商業登記核准函 | 公司登記核准函 +設立登記表 |
公司登記核准函 +設立登記表 |
進出口登記 | 可辦理 | 可辦理 | 可辦理 |
個人綜合所得稅(股東) | 當年度盈餘直接併入資本主或合夥人綜合所得 | 股利分配年度增加股東所得可選擇併入享扣抵或分離課稅 | 股利分配年度增加股東所得可選擇併入享扣抵或分離課稅 |
發票使用 | 原則:要使用發票 例外:小規模營業人可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|
一定要使用發票 | 一定要使用發票 |
所得稅暫繳 | 不適用 | 每年9月底前,依上年度已納稅額50%繳納 | 每年9月底前,依上年度已納稅額50%繳納 |
扣繳申報 | 負扣繳義務 | 負扣繳義務 | 負扣繳義務 |
營業稅稅率 | 5% | 5% | 5% |
營利事業所得稅率 | 課綜所稅(0%~40%) | 20% | 20% |
盈餘分配 | 當年盈餘要全部分配計入個人所得課綜所稅 | 盈餘可分配,於次年6/30前決定分配金額,但未分配之盈餘需加徵5%。 | 盈餘可分配,於次年6/30前決定分配金額,但未分配之盈餘需加徵5%。 |
資料備齊申辦所需時間 | 6-9天 | 8-12天 | 8-12天 |
公司行號設立收費請參閱收費標準按我
若你(妳)有設立公司行號的需求,請電洽(02)25621265將有專人為你(妳)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