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ll NEWS
-
新創公司創業補助彙總營業地址在台北新北市的新創公司有福了,本所蒐集了創業者最關切的政府創業獎勵補助,提供台北新北的創業者除了自有資金外,另一個籌措的另一個管道。Read More新創公司創業補助彙總
-
營所稅免暫繳 兩情況適用營所稅暫繳9月開始申報,營利事業關心免暫繳的稅務紓困措施。財政部公告,符合以下任一條件,可以向國稅局申請免暫繳:一、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紓困條例第9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辦法提供紓困相關措施。二、其他因疫情影響,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。Read More營所稅免暫繳 兩情況適用
-
稅法經典判決/營業稅、營所稅 須各自調查營所稅和營業稅是不同的稅別,各具課徵要件,二者間並沒有何者成立就作為另一稅捐課徵情事,不得僅以營業稅罰鍰確定判決所認定事實作為所審理個案的事實,這判決貫徹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。Read More稅法經典判決/營業稅、營所稅 須各自調查
-
重大惡意逃漏稅 罰則加重財政部推動稅捐稽徵法修法,加重重大惡意逃漏稅罰則,據了解,行政院已完成審查會議,其中「名醫逃稅條款」將進行微調,原財政部預告草案是針對逃漏稅情節重大者,處「六個月以上、十年以下」有期徒刑,但經跨部會討論後,配合刑法慣用體例修正刑度,改為處「一年以上、七年以下」有期徒刑,財政部修正文字後將再送行政院,希望下會期能送進立法院審查。Read More重大惡意逃漏稅 罰則加重
-
企業因疫情營收驟減 財部:9月可免辦理營所稅暫繳〔記者巫其倫/台北報導〕因應肺炎疫情衝擊企業,財政部今天宣布,若符合紓困條例對象,或是營收驟減的企業,9月可免辦理營所稅暫繳,為史上首次放寬免辦理暫繳,預估將有近萬家企業提出申請。 企業每年9月須辦理營所稅暫繳,又分為2種方式,可選擇「一般申報」,以前1年度結算申報營所稅應納稅額的一半作為稅額;或是採「試算申報」,以當年度前6月營業收入總額來試算稅額,...Read More企業因疫情營收驟減 財部:9月可免辦理營所稅暫繳
-
未分配盈餘投資免稅/企業可妥善運用未分配盈餘稅新制配合《產業創新條例》修法、新增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免加徵5%營利事業所得稅,財政部今(9)日將公告明訂四大適用要件,包括實質投資範圍、適用年度、投資時間及投資金額,企業盈餘發生次年起三年內,以該盈餘投資的實際支出金額須達100萬元,才能適用。 產創條例去年修正通過後,除將四大租稅優惠延長十年,也新增23條之3,企業若以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,可列為未分配...Read More未分配盈餘投資免稅/企業可妥善運用未分配盈餘稅新制
-
營利事業申請適用「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」之投資收益,須在施行之日起2年內獲配且匯回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營利事業於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施行之日起2年內,自其具有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之境外(含大陸地區)投資事業獲配並匯回之投資收益,即能適用該條例規定之特別稅率。 該局說明,政府為協助臺商重新調整全球投資布局,鼓勵我國個人及營利事業回國投資促進經濟發展、增加就業機會,於遵循洗錢與資恐防制相關國際規範前提下,提供個人及營...Read More營利事業申請適用「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」之投資收益,須在施行之日起2年內獲配且匯回
-
營利事業申請適用盈虧互抵之規定本局表示,依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規定,營利事業以往年度營業之虧損,不得列入本年度計算。但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,會計帳冊簿據完備,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,並如期申報者,得將經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,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,再行核課。 本局進一步說明: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,其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經稽徵機關查獲有短漏...Read More營利事業申請適用盈虧互抵之規定